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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来源:博士研究生招聘网(ID:job100zp)
编辑:小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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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位于江南明珠——龙城常州,是一所隶属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属专科(高职)层次普通高等学院,是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学院前身为始建于1986年的“江苏省城镇建设学校”和始建于1979年的“常州市建筑职工大学”。2015年2月,经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两校合并组建成立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现有殷村和清潭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813亩,总建筑面积27万多平方米。其中殷村校区位于常州市钟楼区殷村职教园和裕路1号,资产总值12.37亿元。图书馆现有纸质图书65.4385万册、电子图书169181篇。
学院是国家和江苏省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是全国第一批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单位,是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程管理类专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建设教育协会中职委员会主任单位和江苏省建设教育协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绿色大学联盟常务理事单位。学院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德育先进集体、省级文明单位(校园)、省“十二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先进集体、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等称号。获得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省委省政府高质量考核争先进位奖、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秀组织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奖等奖项。学院被授予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江苏集训基地、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
学院主动适应行业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内部机构设置。学院设有建筑艺术、土木工程、管理工程、公用事业、设备工程5个二级学院,思政部(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基础部3个教学部,共有在校生近12000人。
学院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瞄准“行业特色型院校”发展定位,不断优化专业设置。学院开设高职专业共39个,其中土木建筑大类专业23个,其他16个专业覆盖文化艺术、资源环境与安全、交通运输、财经商贸、农林牧渔、电子信息7个与土木建筑相关的专业大类,学院建筑行业特色鲜明。重点打造了“工程造价”“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2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和“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等5个校级高水平专业群。与南京师范大学、常州大学、徐州工程学院合作举办3个专业“3+2”分段培养项目,与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院等9所学院14个专业开展“3+3”分段培养项目。
学院拥有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589人,其中博士教师20人,具有高级职称149人。学院聘用有企业实践经验的高技能人才担任授课实训教师,其中全国技能手4人、江苏省技能手5人、江苏技能状元2人、高级技师3人。拥有“青蓝工程”优秀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1人,“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4人,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7名。评定“双师素质”“双师型”教师279人,获批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培育1个,入选江苏省职业教育传统建筑营造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1个。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是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常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行为准则,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责任感;
4.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一线工作;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至2005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岗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应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放宽至45周岁。应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放宽至50周岁。《招聘岗位表》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7.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国(境)外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一致。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之前。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三报名(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4月28日9∶00-11月1日16∶00;
2.资格初审:4月28日9∶00-11月2日16∶00;
3.陈述申辩:4月28日-11月3日工作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28日9∶00-11月3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考核方式及组织考核方式为:专业测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
专业测试举行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将在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须主动及时查看,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专业测试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取消考核资格。
专业测试成绩达到7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专业测试成绩和排名当场公布。
五体检、考察考试结束后,在专业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招聘政策咨询及招聘工作监督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9-69872268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9-69872179
八招聘工作举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举报电话:025-51868786。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