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3年第二批次选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为满足学院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50名。为做好此项工作,保证选聘工作顺利进行和客观公正,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4日至2005年9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
7.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8.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1、2022、2023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1、2022、2023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9.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3年9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2023年9月1日及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留学回国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9月1日在唐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https://rsj.tangshan.gov.cn/ecdomain/framework/tsrsw/loilinendfaebbolkgphjjlbamloaief.jsp)、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tsgzy.edu.cn)等网站发布选聘信息。与此次招聘相关信息发布请应聘人员关注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8:00——9月11日17:00(如有调整,以通知为准)。
2.报名方式:登录学院官网(www.tsgzy.edu.cn),在“信息平台”模块下方点击“招聘系统”,按照网上的操作指南注册登录学院招聘网站(zp.tsgzy.edu.cn),进行报名。
3.应聘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一份(正反面在一页);
(2)普通类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及成绩单扫描件一份(三者缺一不可);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国外学历学位获得者,须于报名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扫描件各一份;
(3)近期蓝底2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4)资格证扫描件一份等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学院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